石门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编辑: 日期:2024-01-1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Copyright © 2014-2020 SM-JJ.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石门经济网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石门县城,楚江街道澧滨路  邮政编码:415300

有需必应:15074208906(24小时恭候)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件邮箱:2971306639@qq.com 点击这里投件!

ICP备案号:湘ICP备15002191号    社会信用代码:92430726MA4LPR6M1J    湘公网安备43072602000232号